也许,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。 不如其他男生们那般狂热,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,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,不负众望地进球。所以,如今对篮球的喜欢,虽然依旧存在,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。 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“狂热”,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,喜欢得快,不喜欢得也快,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,整天问:去打球吗?而不喜欢时,便再也不问津篮球了。 我想,我对篮球的喜爱,也许有点“中庸”,有点“不明不白”,或许,根本称不上是喜欢。 最初对篮球的幻想,是在看动画片《灌篮高手》的时候。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,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,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。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,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,用手腕发力射篮。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,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,聊以自慰。 那个时候,只是单纯地认为,打球很潇洒。 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,没有篮球场,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,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,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,“篮球”常常用排球,皮球代替。这样的“迷你”球场,打着又是二次运球,又是走步的“迷你篮球”。 那个时候,我还小,仅会拍皮球而已。 待我长大些,会熟练地拍球了,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。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“走步”,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“走步”。于是,宁可拼了命抱住球,脚也不敢多迈一步。于是我经常“二运”,当时不知,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。 我坚信,篮球是勇者的游戏。我不够勇猛,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,所以,我只能喜欢,无法热爱。